2016年10月18日,廣東省汕頭市檔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樂群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在公布的案情中,這位領導頗喜歡向求他辦事的人討要“茶水費”:2015年底,在與汕頭市第二建筑設計院院長黃某商談市檔案館新館建設設計招標事宜時,陳樂群明確向黃某提出要“茶水費”20萬元。經陳樂群運作,黃某中標后信守“承諾”,雙方心照不宣。
陳樂群口中所謂的“茶水費”,不過是回扣的別稱。拿回扣明明是為黨紀所不容,甚至涉嫌違法,但陳樂群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是違紀行為,以為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因為“理所應當”,他收取“茶水費”就跟喝口茶一樣坦然。
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林林總總的“費”實在不少,從表面上看并無要挾強迫之意,甚至有“你情我愿”之實。比如,有的政府部門為了獲取所謂的榮譽充政績,樂于向以各種名頭舉辦的會議交一筆“贊助費”;有的企業要想投標,必須通過“紅頂中介”的評審,繳納不菲的“中介費”……陳樂群所說的“茶水費”也在此列。
不是很多人默許的“規則”就是對的;不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就沒問題;不是自以為沒人知道,就能逃脫紀律的懲處。對這些巧立名目吃拿卡要甚至利益輸送的歪風邪氣,黨員干部要有清醒的認識。毫無疑問,這些以各種名頭為掩蓋的“費”,要么是以“灰色地帶”當避風港的不正之風,要么已經邁過紀律的底線走向破法。很多違紀同志,以及包括陳樂群在內的很多落馬腐敗分子不正是栽倒在這費那費上嗎?這“茶水”的代價太貴了,實在不值。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自我革命的勇氣正風反腐,不僅凈化了黨內政治生態,而且帶動了社會風氣的好轉。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向形形色色的潛規則亮出明規矩,把紀律的尺子挺進“習以為?!钡膽T性空間和“無人能管”的灰色地帶。曾是標配的接風送行酒不喝了,無人在乎的土特產品不拿了,名目繁多的獎金補貼不發了……事實證明,不僅工作沒少干、感情沒變淡,反而清清爽爽、精神振奮、工作起勁。
“坐客皆可人,鼎器手自潔。”蘇東坡的這一副對聯雖是詠茶,卻也值得黨員干部深思:無論服務的對象是富商巨賈還是平民百姓,“皆可人”;無論自己做了多少工作,付出多少心血,都要“手自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