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人們對以權謀私的貪官恨之入骨,但對“為官不為”的懶官,往往不以為然。豈不知,庸官懶政的社會危害性并不亞于腐敗。“為官不為”,就是人們平常說的“在其位不謀其政”“寧可不干事,確保不出事”等。領導干部“為官不為”表現形式是多樣的,形成的原因是極其復雜的。既有其主觀因素,又有其客觀因素;既有上級因素,又有基層因素;既有內部因素,又有外界因素;既有機制體制上的因素,又有思想觀念上的因素。有的雖然有其貌似無奈和合理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消極、被動、應付的直接表現。“為官不為”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辜負的是人民的期待。
為避免“為官不為”,作為黨員干部,需做到正確認識“知足”、“知不足”與“不知足”,要在知足中感受幸福,在知不足中尋找方向,在不知足中獲得動力。
做人要“知足”。就要能正確對待名利、地位和待遇。有的干部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適、比待遇,導致心理失衡、行為失準、工作失職,不僅違反了紀律規定,而且意志消退、貽誤了事業發展。怎樣才能克服這種失衡心理呢?關鍵在于和誰比、怎樣比。“參照系”選錯了,就會比出壞心情,比出怨氣,比出失落感。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 在心理上要“知足”,要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思想,才擋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不失自我,在知足中感受幸福。
學習上“知不足”。就是要有學無止境、終生好學的態度。一些黨員干部之所以“為官不為”,從根本上說就是忽視學習,從而導致自律意識的淡化。中央頒布了《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對黨員干部管住自己提出了明確要求。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學習是必須承擔的責任和使命,只有在學習上“知不足”,才能從思想深處、從內心里面切實端正三觀,在知不足中尋找方向,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喪志,不失足。
工作要“不知足”。就是要有永不滿足、不斷進取的精神。古人講,“取法乎上,僅得其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今天,一個清醒的黨員干部,工作上一定要不知足,要時常想想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對自己工作上的薄弱環節有一個清楚的認識,認清自身的付出與組織給予的差距,充分發揮自己的潛力,在差距中積聚力量,在不知足中獲得源源不斷的工作動力。(漢陽區 吳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