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報道了云南省龍陵縣龍新鄉(xiāng)黃草壩社區(qū)邵家寨村民小組原組長邵曰昌借工作便利,將邵家寨村民小組征地補償款36.16萬元存入個人賬戶這樣一個事件。
原本屬于群眾的拆遷補償款進了私人腰包,集體共享的款項成了私人享受的“私房錢”,看到類似的“微腐敗”新聞不免讓人憤恨。
村官雖小,卻離群眾最近,他們的形象往往關系到黨在人民、在基層的形象。他們的腐敗行為,不僅會導致國家的惠民政策不能落實到位,集體資產(chǎn)的流失,而且會損害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損害政府的公信力,就像一個小小的蒼蠅,不及時消滅,有時有釀成大害。要治理村官腐敗,既要治標,更要治本。
把好村干部的“入口關”。確保真正意義的村干部選舉,嚴控“賄選”,通過合乎民主的程序?qū)ⅰ皭喝恕睋踉诖逦瘯拈T外,讓民意所歸的人成為帶頭人,使村委會在法治與民主的框架內(nèi)運作,壓縮村官的腐敗空間。
把好村干部的“思想關”。思想是行動的指南,必須補足村干部的精神之鈣,充分利用“兩學一做”等學習活動的契機,開展黨性、黨紀、黨規(guī)的教育,讓村干部敬畏手中的“微權(quán)力”,一心一意為村民謀福利,帶領村民共同富裕。
把好村干部的“考核關”。對村干部加大監(jiān)督管理的力度,充分利用大數(shù)據(jù)、村民民主評議等手段對村干部的履職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對履職不力的干部要及時干預,進行談話提醒,以免滑向犯錯的“深淵”。(黃陂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