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了7月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6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報的案件中“騙取補貼款”、“虛報冒領補助”、“挪用補償金”等字眼頻頻出現,67起案例中超過半數為扶貧領域的貪腐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扶貧工作碩果累累,2013年至2016年,貧困人口每年減少超過1000萬人,累計脫貧5564萬人。“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東西部扶貧協作座談會上對現階段扶貧工作提出的要求。然而,扶貧好經依然有人念歪,少數干部對“造血錢”動起了“歪腦筋”,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等腐敗問題依然屢禁不止。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當前,少數基層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識淡薄等思想的病變是腐敗的首要原因。案例中,有的“挪用”、“騙取”、“套取”惠民資金,本應是精準扶貧“帶頭人”,卻因利益熏心搖身一變成了專吸惠民資金的“吸血鬼”;有的“吃拿卡要”變著法子找各種理由宰割群眾;有的對法律法規熟視無睹,擅權任性。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值得警惕的是,無論是何種形式的貪腐,其根因都在于思想意識的病變。理想信念“總開關”失控,自然導致思想防線失守、價值觀念錯位,行動背離初衷。其次,惠民政策公開公示的不到位也為貪腐蒙上了“遮羞布”,讓心懷不軌的人有機可趁。正如通報中的一些案例,有的群眾到最后騙取惠民資金的干部被處分了才知道自己的錢被冒領了,這充分說明惠民政策宣傳、公開公示不徹底。姑且不論這是個別干部有意而為之,還是個別相關部門的不落實、不作為的無意之舉,不讓群眾人人知曉、個個參與監督的惠民政策極易淪為少數干部的“惠己”政策。最后,基層監管缺位也是扶貧領域貪腐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從通報案例反映的情況來看,多數貪腐行為都發生在惠民政策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甚至是“最后一百米”,站長、村支書等與群眾直接接觸的基層干部成為了基層貪腐的高危人群。中央三令五申強調嚴懲群眾身邊貪腐問題,省、市、區級紀檢監察部門也將群眾身邊腐敗問題作為查處問題的重中之重,然而,即便如此,各地基層相關案件仍然頻發。可見要打通基層扶貧“二督任脈”并非易事,亟需從制度層面強化基層事務監督,精準掌握基層“微腐敗”新動向。
相比“遠在天邊”的“老虎”,“近在眼前”的“蠅貪”對百姓傷害更大,扶貧領域的貪腐損害的是群眾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眾的獲得感,揮霍的是群眾對黨和國家的信任。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需從源頭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教育和監督,從制度層面完善扶貧政策的審批、公示等流程,同時,多方位、多角度拓展扶貧新方式,注重內生動力培育,注重激發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內在活力,讓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笪菲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