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全國優秀縣委書記廖俊波很愛家人,可當親情一旦與公權沾邊時,卻對親人表現出不近人情的“冷”。生前他曾多次“板著臉”要求家人:“對任何人的請托,你們都要明確拒絕,不要添亂,我不會幫忙的,不要壞了規矩。”正是因為他始終堅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才贏得了群眾的尊敬與掌聲。
生活中,我們用“熱”來形容一個人的時候,往往是褒義:“熱情”“熱心腸”都是一個人應當具備的品質。而“冷”似乎總有些貶義。但有的時候,黨員干部必須做一個“冷面人”,“冷”是對底線與原則的堅守,也是正確“公私觀”的體現。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作為黨的干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黨員干部要在公與私、人情與原則之間做對選擇、站穩立場,就要敢于對親屬“冷”面立規,對違規違紀現象堅決說“不”,對“潛規則”或“不良苗頭”嗤之以鼻。陳云同志曾向親屬子女提出“三不準”:不準搭乘他的車,不準接觸他看的文件,不準隨便進出他的辦公室。正因為陳云的嚴格要求,才帶出全家“公私分明、清正廉潔”的操守,也培養出其子女自強自立的精神品質。
“冷”表面上看近乎苛刻,貌似不近人情,但實質上蘊藏著更為深沉的“熱”:對黨的事業的熱忱,對為民服務的熱情。作為黨員干部,就要時刻提醒自己和家人,手中的權力只能為公,不能謀私,用規矩在公權與私情之間筑牢一道“防火墻”“守護堤”。這種公私涇渭分明的“冷”才是滲進骨子里的“熱”,也是對家人真正的呵護和負責任。
沒有立場、沒有原則的“熱”,是走向貪腐的禍根。然而,這么簡單的道理,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卻沒有清醒的認知。有的對親戚朋友的事“熱心”過度,喪失界限,甚至將“公權謀私利”當作回報的“資本”。有的對老板、商人分外熱情,對群眾卻冷冰冰,熱情沒放在干事創業上,反而一門心思找“發財之道”;有的面對請托說情、禮品禮金,不能冷面相對,不好意思推托,一步走錯,步步走錯……這種用錯了地方、過了限度的“熱”,到頭來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
為官者,不僅為群眾辦事“熱”字當頭,在日常生活中也理應有熱度。但在面對私情私利時,更要有“冷面”以對的底氣和勇氣。只有在逾越底線的人情和私欲面前做到“橫眉冷對”,才能坐得直,站得穩,行得遠。(余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