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市第十六個黨風廉政建設宣教月活動統一安排,青山區紀委昨日通報,黨的十八大以來,該區共查辦案件68件68人,其中處級干部17人、科級干部34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1170余萬元。其中,10起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如下:
區城開公司總經理挪用800萬公款
2007年2月至2013年2月,王海春利用擔任青山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黨委書記兼總經理期間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投標、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292萬元;挪用公款800萬元借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2014年11月,王海春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具有自首、立功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刑10年。2014年11月,王海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拆遷項目部組長幫他人套取補償款
2010年至2012年,董彤利用擔任青山區廠前街辦事處協稅護稅辦公室主任、廠前街拆遷項目部企業組組長的職務便利,在“棚戶區”拆遷改造、“舊城改造”等工作中,采取弄虛作假等方式,違規將造假資料上報,幫助他人套取拆遷補償款,造成國家損失220余萬元,并受賄60萬元。2013年11月,董彤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刑七年。2014年5月,董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婚姻登記處主任伙同福利院長騙取公款
2006年至2013年,楊平普在擔任青山區社區服務中心主任兼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期間,以及受委派協助青山區福利院辦理老年公寓建設工作中,單獨和伙同青山區社會福利院院長李晶,采取虛構工程項目、虛增工程款等手段,騙取公款6.45萬元,楊平普分得4.45萬元,李晶分得2萬元。另外,楊平普利用職務便利,在本單位房屋招租、房屋裝修改造工程招投標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0.6萬元;李晶利用職務便利,在本單位老年公寓改造、配電箱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7.45萬元。2013年7月,楊平普、李晶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具有全額退贓情節,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2014年5月,楊平普、李晶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群力村原“兩委”班子共同侵占集體財物
2007年至2011年,青山區白玉山街群力村黨支部原書記鄭俊欣、村委會原主任付雙喜利用職務便利,伙同群力村“兩委”班子成員共同侵占村集體財物人民幣18萬元,采取多付工程款后返回現金的方式,騙取并侵吞國家拆遷款30萬元,將村集體資產人民幣30萬元挪用進行經營活動;此外,鄭俊欣、付雙喜還分別收受賄賂人民幣128萬元、66.5萬元。其他原村“兩委”委員向又華、朱承建、鄭尚明、周子久等4人與鄭俊欣、付雙喜共同實施了前述貪污、侵占行為。2012年4月28日,鄭俊欣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等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刑十六年;付雙喜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等罪,具有自首情節,被判刑十七年;向又華、朱承建、鄭尚明、周子久等4人因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等罪,起次要作用,分別被判刑五年三個月、五年四個月、五年六個月和六年六個月。2012年8月,鄭俊欣、付雙喜、向又華、朱承建、鄭尚明、周子久等6人被開除黨籍。
青山公園原書記主任受賄被雙開
2008年11月至2012年2月,王偉利用擔任青山公園主任的職務便利,在綠化工程承接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30萬元。梁建鋼利用擔任青山公園黨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綠化工程承接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賂17萬元。2012年9月,王偉因受賄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刑五年六個月;梁建鋼因受賄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刑五年。2013年6月,王偉、梁建鋼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綠化隊副隊長受賄9.6萬元被判刑
2008年2月至2012年2月,王平利用擔任青山區園林綠化隊副隊長兼黨支部副書記的職務便利,在承接園林綠化業務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9.6萬元。2012年9月,王平因犯受賄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2013年6月,王平被開除黨籍。
武漢輪胎翻新廠原領導班子6人貪污侵占
2005年至2006年,武漢輪胎翻新廠原領導班子成員宋啟元、嚴碧建、周漢珍、曾慶橋、鄧錫鋼、歐陽福興等6人,在武漢輪胎翻新廠征地拆遷過程中,騙取國家給予的停產停業補償費45.15萬元,侵占本單位獲取的拆遷補償款43.65萬元。2014年12月,宋啟元因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情節,被判刑十二年;嚴碧建、曾慶橋、鄧錫鋼、歐陽福興因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情節,均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周漢珍因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具有自首且全額退贓等情節,被判刑三年,緩刑三年。2015年2月,嚴碧建、周漢珍被開除黨籍。
區文化館3人虛列開支套取11萬余元
2013年至2014年12月間,青山區文化館館長張紅旗與本單位文藝中心主任余曼麗、報賬員董小芳,在組織開展全區系列文化活動中,采取虛列開支、冒名領取等方式,從區文化館組織活動的項目經費中套取11.04313萬元,將其中2.52萬元購買購物卡發放給區文化館全體職工(包括聘用人員)、8679元3人進行了私分。2015年2月,張紅旗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余曼麗、董小芳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區土地儲備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
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許斌在負責青山區土地整理儲備事務中心辦公室工作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多次提議、經手發放各類津補貼共計54.38萬元。2014年7月,許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發現其他違紀問題,已對該中心主要負責人另案處理。
監管科長工作監管不力被行政記過
2014年3月9日,青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科科長王誠在對某肉類加工廠檢查過程中,未嚴格檢查該廠工作人員健康證、個人衛生等;對發現的地面積水、生產原料亂堆放等問題,雖當場向該廠業主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但事后未采取任何行政監管措施跟進,導致該廠在生產衛生條件不達標的情況下繼續進行肉類加工生產、出售,被媒體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另外,王誠還違反廉政紀律,在對該廠改造升級進行指導時,收受該廠業主所送人民幣1000元。2014年7月,王誠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