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把樹補栽了起來,現在院子里綠樹成蔭,夏天也可以乘涼了。”近日,我到沌陽街道人信·奧林花園小區反饋舉報件辦理結果時,信訪舉報人代表張先生開心地說道。
此前,我們區紀委監委派出第一紀檢監察組收到信訪室移交的舉報件并開展調查核實。經初步判斷,這個舉報件涉及沌陽街道人信·奧林花園小區物業違規毀綠,但事后物業未做任何補救和整改,居民舉報至區城管局。城管局以及相關部門多次現場查看后,未對物業進行處罰,小區綠化沒有任何改善,引起居民極大不滿。
“小區的樹是我們看到物業砍的,為什么這么久都沒有處理好,是否存在有關部門不作為?你們一定要查清楚!”“物業應該承擔自己的責任,該受處罰的就要受到處罰!讓綠化還原。”在我們第一次向舉報人當面了解情況時,張先生情緒激動地說道。
明確了舉報人的訴求后,我們通過詢問經辦人、現場走訪以及調閱資料等方式對舉報中有關問題的來龍去脈開展詳細調查。
經調查了解,2020年10月,人信·奧林花園小區物業公司在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小區內的樹木進行修剪及砍伐,小區綠化受到很大影響,部分居民不滿物業行為,將此事舉報至區城管局。一年多過去了,區城管部門仍未對小區物業擅自砍伐樹木的行為作出處罰并責令恢復小區綠化。
無審批就進行砍樹是事實,也有相關的處罰規定,相關部門為何遲遲沒有對物業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并責令整改?我們帶著這個疑問向相關部門了解情況。
據區城管局工作人員介紹,由于被毀壞樹木的賠償定價一直沒定下來,所以基于賠償定價的罰金就難以認定。
“根據現有的規定,提出賠償標準確實是我局職責,但是我們沒有定價資質,無法精準定價,我們已經在第一時間提供了武漢苗木市場價格作為賠償參考。”區園林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
區發改局物價口工作人員則認為,在城管局遞交的材料中,此前被砍伐樹木的高度、長勢等關鍵要素都沒體現出來,所以該局無法對損毀樹木價格進行準確評估。
圍繞該起毀綠處罰案件,毀綠處理的具體流程和賠償損失價格認定的標準不明,區城管局及區園林部門雖然是具體經辦部門,但都缺乏價格認定資質。各方遲遲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為加快推動問題解決,讓群眾有一個舒適的居住環境,派出紀檢監察組督促區城管局牽頭召開專題協調推進會。會上,我們會同各職能部門將目前的工作進度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充分交流,明確了各單位需要承擔的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
要準確定價,必須確定樹木未被損毀時的狀態。但是由于樹木被砍伐的時間較長,關鍵信息缺失,導致定價工作一度停滯。
“第一次去現場的時候,沒有固定下關鍵證據,物業和舉報人對樹木沒被砍伐之前的情況各執一詞。我們雖然之后一直在努力解決,但是確實很難突破。”區城管局工作人員解釋道。
我們隨即轉換思路,很快便發現了突破口。由于樹木生長在居民房屋附近,會對房屋室內采光產生影響。對于被砍伐前樹木狀態,住戶最有發言權。我們督促所在街道以及社區工作人員,深入小區、入戶了解情況,收集了樹木當時的高度、長勢等關鍵信息。經發改局根據最新政策規定判定,這些信息可作為賠償定價的依據。
功夫不負有心人,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被毀損樹木的損失價格終于被順利確定,物業公司被處繳納罰款,并按照處罰決定書要求在小區內補栽樹木。困擾小區居民快兩年的問題終于解決了,小區綠化得以恢復。
為做實“后半篇文章”,我們向區城管局下達紀檢監察建議書,要求舉一反三,完善體制機制。同時,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之間建立毀綠行政處罰協調機制,確保依法行政便捷高效。(武漢經開區<漢南區>紀委監委 張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