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襄陽汽車產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李建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經商謀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結算、職務晉升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
李建鋒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甘于被“圍獵”,以權謀私,大肆受賄,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并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建鋒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依程序終止其湖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建鋒簡歷
李建鋒,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湖北襄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襄樊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潛江市工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十堰市工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副書記;
2012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襄陽汽車產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18年1月,任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襄陽汽車產業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