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訊 據(jù)內蒙古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委對內蒙古自治區(qū)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吳鐵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鐵城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利用職務便利長期占用單位車輛供家人使用,并將單位財物占為己有;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貪錢斂財、唯利是圖,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干部選拔任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吳鐵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內蒙古自治區(qū)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吳鐵城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qū)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吳鐵城簡歷
吳鐵城,男,1965年2月出生,蒙古族,內蒙古通遼人。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律師。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8月至1983年1月,呼倫貝爾盟巴林林業(yè)局干事;
1983年1月至1986年8月,牙克石市公安局干事;
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內蒙古大學法律系學習;
1988年7月至1990年3月,牙克石市公安局干事;
1990年3月至1992年2月,牙克石市委政法委秘書;
1992年2月至1994年1月,牙克石市烏耳其漢鎮(zhèn)黨委副書記;
1994年1月至1995年3月,共青團牙克石市委副書記;
1995年3月至2000年11月,共青團呼倫貝爾盟委副書記;
2000年11月至2002年2月,莫力達瓦旗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文明辦主任;
2002年2月至2004年9月,額爾古納市委常委、副書記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4年9月至2011年3月,滿洲里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長助理、副市長、常務副市長;
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新巴爾虎右旗委副書記、旗長;
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新巴爾虎左旗委書記;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巴彥淖爾市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巴彥淖爾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11月至今,內蒙古自治區(qū)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