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忻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安書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安書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使用公款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經商辦企業,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大額錢款;干預插手司法活動;把手中權力當做交易的工具,在資金申報、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安書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安書田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忻州市第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安書田簡歷
安書田,男,漢族,1962年12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大學學歷,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8月,任忻州市中小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11月,任忻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2011年7月,任忻州市商務局(市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10月,任忻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0年11月,被免職。
系中共忻州市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忻州市第四屆委員會委員,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20年11月,忻州市人大常委會接受安書田的請辭,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