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準,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對臺州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伍建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伍建利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對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家屬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大額回報;搞權錢交易,在項目開發推進、工程驗收、減輕處罰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幫助親屬獲利,濫用職權,借實施項目之機行攫取私利之實;徇私枉法,違規干預、插手案件偵辦工作。
伍建利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伍建利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臺州市委委員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伍建利簡歷
伍建利,男,漢族,1970年9月出生,浙江溫州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1年3月至2020年8月,溫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副處長、治安支隊副支隊長;溫州市看守所所長;文成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樂清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籌)黨委書記;省公安廳監管總隊總隊長;臺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8月,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