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公室負責人和司機多次違規使用公車
受黨內警告
劉文清,中共黨員,2004年進入前進經貿集團工作,2010年至今任集團辦公室負責人。
魏志,中共黨員,2009年至今任前進村集團專職司機。
劉文清在擔任前進村集團辦公室負責人期間,負責該集團公司的公車管理工作。2017年10月4日上午8時許,魏志私自駕駛公車,搭乘家人至黃陂探親訪友,至次日下午返回。2018年2月20日上午7時許,魏志私自駕駛上述公車前往同事老家參加私人活動,至次日下午返回。
辦案人員介紹,劉文清身為中共黨員,作為前進村集團辦公室車輛管理的負責人,未認真履行公車管理職責,對公車管理不嚴,劉文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魏志身為中共黨員,作為前進村集團公車專職司機,多次違規使用公車,魏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公車姓“公”,必須公私分明。杜絕“車輪上的腐敗”,必須多管齊下,打好組合拳。要加強對公車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科技手段運用,用好“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定期排查公車管理使用問題線索、可疑發票問題線索等,打造立體監督網。要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公車私用、“私車公養”行為多發頻發的,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丁陽 齊陽 王雪 陳馳)
以學習考察為名用公款吃喝游玩
環衛所所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徐愛清,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7月轉業到青山區紅衛路街環衛所,2010年1月至今任青山區紅衛路街環衛所所長。
2014年1月17日至18日,在所長徐愛清提議下,該所以學習考察為名,組織環衛所工作人員14人到咸寧游玩。在此期間,住宿、餐飲等共計消費3432元。事后,由徐愛清核準,將上述費用以學習考察培訓費的名義予以公款報銷。
辦案人員介紹,徐愛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學習考察名義,用公款組織環衛所工作人員吃喝游玩,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03年12月31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揮霍浪費公共財產,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二)違反規定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的;(三)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或者對所乘坐的小轎車進行豪華裝修的;(四)有其他揮霍浪費公共財產行為的。”

“掌權要自省,用權要自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專門作出重要指示,強調糾正“四風”不能止步。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牢記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不斷錘煉黨性、立根固本,完成好作風建設的“答卷”。各級黨委(黨組)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狠抓作風建設,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作為嚴肅的政治任務,作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考核、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認真查找“四風”突出問題,提出過硬措施,扎實整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扛起監督責任,嚴防“四風”反彈,繼續守住節點、寸步不讓,持續強化問責追責,倒逼責任落實,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等“四風”突出問題,要緊盯不放,嚴肅追究有關黨組織和主要領導責任,真正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震懾效果。(丁陽 齊陽 王雪 王翔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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