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規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
一名主任科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周慧榮,200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原蔡甸區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科員,2016年3月至今任蔡甸區安質監局主任科員,具體負責局工會工作。
2016年1月27日,周慧榮前往一家超市團購部,按照每人400元標準為局機關工會會員購買春節慰問品時,發現慰問品提貨券上有提貨期限限制,于是擅自購買了21張、每張額度為400元的購物卡,共計8400元。隨后,周慧榮將所購購物卡發放給局機關工會會員。
辦案人員介紹,周慧榮身為中共黨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其行為違反了廉潔紀律,周慧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有其他違反廉潔紀律規定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為工會會員發放福利,本無可厚非,關鍵要合規合紀。本案中周慧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最終被查處問責、通報批評,值得警醒!目前,仍有少數黨員干部甚至是黨員領導干部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紀律和規矩意識淡漠,存在慣性思維和僥幸心理。津補貼或福利哪些該發,哪些不該發,該怎么發,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確規定。有效遏制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的不正之風,一方面,有關職能部門要健全相關制度、加強監督,不給心術不正者留空間;另一方面,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持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把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上升到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對頂風違紀行為露頭就打、寸步不讓,做到違紀必查、失責必究,形成有效震懾,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丁陽 齊陽 王雪 高龍飛 向陸軍)
公款私存 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
一名大隊報賬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彭娜,200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3年至今任東西湖區辛安渡街紅星大隊網格員,2015年4月兼任紅星大隊報賬員。
彭娜在擔任紅星大隊報賬員期間,因認為每天將現金交存財政所賬戶比較麻煩,且隨身攜帶現金不安全,在未向單位負責人、財政所負責人報告的情況下,將收取的現金暫時存入自己的儲蓄卡賬戶內,3至4天后,再將款項從自己的儲蓄卡賬戶轉入財政所郵政對公賬戶。該個人賬戶既有單位的現金收付業務,也有個人的現金業務。另外,對收取的轄區居民個人建房押金、個人土地租賃定金等,彭娜沒有開具收款票據,并將收款存入其個人賬戶內,未上交財政所。
調查期間,彭娜將收取的土地租賃定金及其三個季度利息,開具收據,上交財政所賬戶,并退還收取的建房押金。
辦案人員介紹,彭娜在擔任紅星大隊報賬員期間,對資金管理混亂,公款私存,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彭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將集體資金存放個人賬戶,對集體資金管理混亂,暴露出目前仍有少數地方和單位存在集體資金監管不嚴格、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以及基層黨員干部法紀意識淡薄等問題。公款私存,極其容易演變成挪用公款甚至貪污公款等違紀違法行為,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使得群眾利益受損。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挺紀在前,堅守道德高線、紀律底線、法律紅線,堅持公私分明,不占公家一分一毫,做到慎獨、慎微、慎欲,不越雷池半步。各級黨委(黨組)要落實好財務管理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控機制建設,抓實有關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實現財務規范、公私分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這個首要職責,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財經等風險易發領域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同時,強化問責力度,對違紀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做到堅決查處、絕不姑息。(丁陽 齊陽 王雪 徐亮)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