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增農戶受災面積套取補償金
村支書和村財經委員受處分
喻佐相,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9月至今任江夏區金口街道三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喻佐偉,201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11月至今任江夏區金口街道三湖村財經委員。
三湖村在核實因2016年魯湖分洪受災情況過程中,喻佐相提議虛增兩名農戶受災面積,欲套取補償資金用于村集體開支,村支兩委成員都未提出反對意見。喻佐相安排三湖村財經委員喻 佐偉重新制作了用于上報受災面積套取補償資金的虛假合同。
在2017年8月28日第一期補償資金發放到受災農戶后,兩名農戶分別將虛增面積套取的補償資金取現交給喻佐偉。喻佐偉等人到街財政所將其存入村集體賬戶。
辦案人員介紹,喻佐相身為三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提議虛增農戶受災面積領取補償資金,并安排喻佐偉制作虛假合同;喻佐偉身為中共黨員、三湖村財經委員,在明知套取救災補助資金違紀違規的情況下,仍參與其中,并制作虛假合同。兩人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對問題均負有直接責任,喻佐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喻佐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虛增農戶受災面積,套取補償資金,最終難逃被追責。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法紀觀念,做到上不觸“高線”、下不碰“底線”。農戶受災補償資金,如何申報、怎樣領取,都有著明確的規定。案例中反映的問題,從根本上來看,是少數基層黨員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紀律規矩意識不強,缺乏敬畏心,漠視警戒線。“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對虛設名目套取資金等問題零容忍、無禁區,有案必查、違紀必懲,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以執紀監督實際行動凈化基層政治生態。同時,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管轄范圍內相關問題突出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使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通訊員 丁陽 吳偉 記者 王雪)
開公車探望病人、帶家人吃龍蝦
一名物價局工作人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葉詩比,199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2年5 月至今在蔡甸區物價局(區價格信息中心)工作。
2015年6月16日,葉詩比下班后,擅自駕駛蔡甸區物價局公車帶家人到潛江吃龍蝦,并于6月17日凌晨返回蔡甸。
2016年3月25日,葉詩比駕駛公車到省物價局辦理價格鑒定業務后,擅自將該公車開至湖北省婦女兒童醫院探望病人。
辦案人員介紹,葉詩比身為中共黨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公車私用,葉詩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用車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辦完“公事”辦“私事”,開著“公車”當“私車”,說到底還是“私心”在作祟。公車私用問題易發多發,反映出當前仍有少數黨員干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心無敬畏、行無規矩,不知止、不收斂。“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復性,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以身作則、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壓力傳導,認真謀劃、真抓嚴管,把教育提醒做在前面,把跟蹤監督做在日常,堅決糾正管轄范圍內的作風問題和特權現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持續釋放加大力度整治“四風”的強烈信號,緊盯中秋節、國慶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一嚴到底、寸步不讓,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通訊員 丁陽 周宏 記者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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