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能否發揮‘利劍’作用,關鍵還是要看巡察反饋的問題線索能否高質量的整改落實到位。”為切實加強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推動巡察整改落到實處,武漢市新洲區以巡察反饋的問題為主線,全程督辦問題整改,以回訪督查為抓手,深化問題整改,持續釋放巡察震懾力。
條理式列出整改清單。該區督促2016年首輪巡察和五屆區委第一、二輪巡察的8家被巡察單位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線索)劃分整改責任,列出整改任務清單,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及時向巡察辦報送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領導班子整改情況報告、個人落實整改責任情況報告,以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稿、不宜公開事項的說明,詳細報告整改過程和整改結果,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列席其專題民主生活會。
全過程督辦整改落實。對可以立行立改的問題堅決不留到巡察主體工作結束后,對發現的一些面上問題,在要求立行立改的同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幫助整改。如在巡察一街道黨工委時,巡察組發現其班子不團結,部分班子成員擔當精神不強,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沒有等到反饋后,即責成該街道黨工委及時召開民主生活會,并由區紀委、區委巡察辦派員列席,幫助其找出深層次原因,加強班子建設,提高戰斗力。前三輪共巡察3個街道、8個區直單位,發現面上問題和問題線索276條。
填空式開展回訪督查。注重督促被巡察單位深入剖析發生問題的原因和根源,從體制機制上促進長效整改。對照問題線索、任務清單和被巡察單位整改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回訪督查。根據整改方案,查核整改報告,看是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根據整改報告,查核整改任務,看是否做到責任、時限、措施落實;根據佐證資料,看是否做到真抓實改,整體化推進。對已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一項一項核對“銷號”。目前,已完成5家單位的回訪督查。
據了解,該區前兩輪巡察共發現面上問題和問題線索166條,完成整改163條,建立健全制度34項,其他3條由于體制機制原因正在整改。給予紀律處分17人、政紀處分1人,給予問責和組織處理19人,清退違規資金2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