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單位共完成問題整改557個,新建、修訂完善規章制度214項,清退款共計238.7萬元。”截止目前,江岸區已完成三輪巡察,共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面上問題560個,移送個人問題線索126條。
據了解,江岸區委通過層層壓實被巡察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創新巡察工作機制。該區堅持念好“嚴、細、精、真、實”“五字真經”,把巡察整改作為提升巡察質效、增強巡察震懾的關鍵,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整改門檻要“嚴”。根據巡察反饋問題的類別領域,制定既有針對性又有普遍性的分類整改標準,作為問題整改的起步門檻和評判整改是否到位的依據;逐條審核要“細”。對未達到整改標準的問題堅決不“銷號”,并下發限期整改督辦函;回訪督查要“精”。嚴格落實“誰巡察、誰回訪”制度。回訪督查中,注重查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是否擔負起整改的主體責任,“一把手”是否履行了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是否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現場評議要“真”。組織召開巡察整改評議會,邀請相關職能部門逐一對問題是否整改到位進行現場核實認定、把脈問診;群眾滿意要“實”。組織被巡察單位黨員群眾進行民主測評,將群眾是否滿意作為評價整改效果的重要指標。針對群眾意見反饋迅速整改,增強群眾信任感和認可度。
“我們要牢固樹立‘整改永遠在路上’的理念,強化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已完成對3輪15家單位的巡察工作。下一步將組織召開全區從嚴治黨工作推進會,將巡察成果‘吃干榨盡’,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該區紀委相關負責人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