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反饋的扶貧工作不夠精細、村務公開不到位等重點問題建立了整改落實臺賬,逐一進行銷號。”“個別問題還存在以下一步打算代替整改的情況,要堅持高標準,拿出具體舉措進行‘真改’……”近日,新洲區村級巡察組在回訪督查中一一指出被巡察村(社區)整改存在的問題。
去年,新洲區對該區潘塘、徐古、三店、汪集、舊街等街道147個村(社區)黨組織開展了首輪村級政治巡察。為進一步了解被巡察村級黨組織落實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情況,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該區紀委監委、區委巡察辦按照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村級巡察的要求,采取1個村級巡察回訪督查指導組加6個回訪督查小組的“1+6”模式,開展全面回訪督查,對147個村(社區)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收、考評,做足巡后文章,嚴防一巡了之。
據悉,回訪督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抽查等方式進行,將移交問題線索辦理、精準扶貧脫貧、基層黨建、惠民政策落實等作為必查內容。通過對照反饋問題意見,核查整改工作是否做到責任明晰、時限明確、措施細化;通過對照整改進展情況報告,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反饋的問題是否得到有效整改;通過開展滿意度測評,核查整改成效是否得到群眾認同。經過回訪督查,移交的36個問題線索全部辦結,黨紀政務處分23人次,組織處理30人次。
“巡視巡察整改是樹牢‘四個意識’的試金石。問題整改不能只停留在召開會議、修訂制度的層面,要看是否走心整改落實,更要看是否切實把巡察反饋意見作為從嚴治黨、改進作風、推進工作的重要動力。”新洲區委巡察辦主任宋海林表示,回訪督查后,將對整改進度滯后、措施不實以及整改不力的,下發督促通知書,給被巡察黨組織二次施壓,嚴把問題整改“驗收關”,確保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