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的違規資金與巡察反饋的數目為什么還有差距?”“面上問題整改時限為2個月,為什么有的干部學位認證還沒有完成?”近日,漢陽區委巡察組在對第九輪巡察反饋問題進行回訪督查中,向回訪單位逐項提出整改中存在的問題。
為進一步鞏固巡察成果,避免“一巡了之”,從區委第九輪巡察開始,在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反饋面上問題的同時,漢陽區委巡察辦按照督查督辦職責對反饋問題進行分類,同步向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移交問題線索,促進巡察整改監督貫通融合。本次回訪督查打破以往巡察組單方認定、“一錘定音”的做法,由區委巡察辦協調巡察組、督查督辦責任單位共同分析,逐項認定,特別是對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充分聽取督查督辦責任單位的意見,按照專業要求落實整改,杜絕出現“文字整改、材料整改”等形式主義問題,確保反饋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條條都整改。
據悉,漢陽區委第九輪巡察反饋的208個面上問題,目前已整改到位205個,整改率為98.56%。巡察移交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組織部的15個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建立健全制度100項,清退各類違規發放的獎金、補貼等140余萬元;追責問責41人,其中,誡勉談話3人,書面檢查2人,批評教育12人,提醒談話24人,起到了較好的警示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