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委對國有企業全面領導存在不足,集團黨委未充分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公司法人治理體系建設與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有差距;對國有資產監管不力,存在受損風險……”8月1日,在十二屆東西湖區委第一輪巡察工作書記專題會上,3個區級交叉巡察組依次匯報了被巡察單位相關情況。
今年4月上旬,東西湖區啟動十二屆區委第一輪巡察,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不動搖、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黨組織對國企選人用人的領導把關作用不能變、建強國企基層黨組織不放松等要求,著力加強對6家區屬國有企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國有資產管理、內部機制建設等方面的監督檢查,以強有力的巡察監督扎實推進清廉國企、清廉東西湖建設。
巡察期間,3個區委巡察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結合國有企業職能特點,把企業黨委發揮領導作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程項目和資產管理領域廉潔風險、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等作為巡察監督重點內容,采取實地調研、調閱資料、個別訪談、集中座談等形式,深入查找6家區屬國有企業黨組織存在的突出典型問題。
同時,積極協調組織、宣傳等部門,組建5個專項檢查組,同步對被巡察單位選人用人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協調國資、審計等單位,回顧梳理近5年國有企業經營情況和存在的共性問題,對照考核細則深入自查清廉國企建設推進情況,實現力量整合、成果共用、資源共享。截至目前,共發現各類面上問題120個、形成問題線索39件,正分層分類移交反饋至相關單位部門。
“要牢牢把握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這一國有企業的‘根’和‘魂’,針對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和選人用人方面的突出問題,既要拿出‘當下改’的舉措,也要完善‘長久立’的機制,充分發揮政治巡察的引領保障作用,切實擔負起為臨空港經開區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的政治責任。”東西湖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