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結合國資公司對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審計工作,定于5月下旬至7月下旬,開展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專項巡察。”5月28日,十一屆洪山區委召開第一輪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專項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在全區首次啟動了對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的專項巡察工作。
據悉,該區針對當前部分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存在的財務管理不規范、資產管理不規范、民主管理不規范、日常監督不規范、黨的建設不規范等五大方面的問題,結合市紀委監委下達的紀檢監察建議書,采取“巡審結合”的新方式,成立專項巡察組和專項審計組同時進駐被巡察單位開展本輪專項巡察。專項巡察組負責對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履行、民主監督管理、工程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開展專項巡察;專項審計組負責對各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的工程項目建設、資金資產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此外,專項審計組將巡察掌握的信訪舉報事項、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線索列為審計重點內容,專項審計組出具的審計報告和其他相關資料則為專項巡察組提供重點關注問題及工作建議,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和審計“免疫”功能。
“本輪專項巡察,我們結合集體經濟組織(改制公司)的特點,將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有機融合,在通過巡察對相關單位進行‘政治體檢’的基礎上,進一步通過審計對相關單位開展‘業務體檢’,實現不同監督手段的優勢互補,有效發現問題,進而形成監督合力,提升巡察工作質效?!焙樯絽^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